機場貴賓室注意事項 

  1. 本優惠對象僅限旅人無限卡及旅人御璽卡正卡持卡人適用,並須以旅人無限卡或御璽卡刷卡支付 80% 以上國外團費或國際線機票全額,方可使用本優惠。
  2. 本優惠須於預定服務提供日之前五個工作天,連續假期則須於七個工作天前提出申請預約。
    • 甲、工作天之定義:不含服務提供日當日、星期六、日及國定例假日。
    • 乙、連續假日之定義:連續放假三日以上(含連續三日,星期六、日應併計)。
  3. 本優惠服務經預約成功後,即計入您當年度之服務使用次數無法取消。
  4. 本優惠須於優惠期間內使用完畢,若優惠期間已結束但仍未使用免費機場貴賓室優惠則視同放棄權利。若本優惠提供之免費權益次數使用完畢,須自費加價使用。
  5. 本優惠提供之電子憑證(以下簡稱本憑證)相關使用規則:
    • 使用者須同時出示登機證以及電子憑證。
    • 本憑證僅供憑證內所載貴賓姓名之本人單次使用,一人使用一張,不得轉讓,使用後該憑證序號即失效。
    • 請妥善保管本憑證,如有遺失恕不補發。
    • 本憑證有效期限自預約成功日起90天內,到期後即自動失效。若審核期間已使用此憑證,後續審核不符合免費權益,將會以自費價在信用卡帳單中與您收費NT$850。
    • 若使用者持有之本憑證因故無法使用或有效期限過期時,將無法使用貴賓室服務。如於優惠期間內仍需使用本優惠,請重新申請憑證。
  6. 本優惠提供之機場貴賓室相關規範如下,享有本優惠所提供之憑證者簡稱為「持證人」:
    • 持證人抵達合作之機場貴賓室櫃檯時,須同時出示電子憑證與登機證。
    • 若持證人有隨行賓客欲使用貴賓室服務,須另行提前上網或致電滙豐銀行白金祕書,自費預約申請隨行賓客之電子憑證,滙豐銀行白金祕書將透過持證人之信用卡收取隨行賓客之貴賓室使用費用。
    • 為維護機場貴賓室服務品質,貴賓室服務人員可能視機場貴賓室的實際使用狀況,限制進入機場貴賓室之人數。當機場貴賓室座位人數不敷使用時,機場貴賓室務人員有權暫停持證人進入使用。
    • 各機場貴賓室提供之設施、營業時間、攜伴人數、相關限制及免費服務項目若有變動,悉依現場公告為準,如遇貴賓室維修、關閉、各國法令及實際作業需求,或不可抗力之情事以致無法正常提供服務或暫停服務,因此未能使用機場貴賓室服務之損失,持證人使用前應自行至官網查閱公告內容,以維護自身權益。本行恕不負賠償之責。
  7. 滙豐銀行並非本優惠服務之提供者,持卡人與實際服務提供人或服務廠商間產生之法律關係或消費爭議,概與滙豐銀行無涉,持卡人不得以此作為向滙豐銀行拒繳應付帳款之抗辯。因使用本服務產生之相關費用(包括取消之預訂案但已發生之費用),亦由使用者自行負擔。
  8. 滙豐銀行保留隨時修改、變更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其他詳細辦法請參閱本行網站、貴賓室官網及依現場服務人員說明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