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服務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上車前須出示本人身份證明文件(護照或三照之一)供司機認證,始可享有免費單程送機或接機服務,同一車次搭便車親友不另加價,毎次接或送安排車輛為國產2000cc四人座轎車乙輛為限。「全鋒汽車」視調度狀況得使用七人座車代替四人座轎車。若人數較多時以高級七人座休旅車乙輛為限,一車搭載限定人數依交通法規規定,持卡人須事先告知行李件數(含尺寸)及搭乘人數,服務廠商會以此作為派車基準,持卡人不得指定車輛廠牌及車型,且人數及行李數最終承載量須以不妨害行車安全為前提,全鋒汽車保留接受同行人數權利及有最終決定派車權。乘載人數/行李件數說明請參閱網頁最下方【行李裝載】。
2. 持卡人應自行評估路況(如塞車、中途停靠站……等)及路程長短,確認送機或接機服務時間後再行預約,廠商不負預估交通時程之責。接送途中如發生不可抗拒(包括但不限塞車、車輛故障等)之情事,全鋒汽車在合情合理合法之範圍內盡力協助持卡人處理,惟如有錯過搭機時間,則由持卡人自行負責。
3. 變更/取消時間:持卡人預約完成後如欲變更或取消,需於原約定時間24小時前(不含使用當日及例假日),來電機場接送服務專線變更或取消。24小時內預約接送資料無法變更且若未能於24小時前通知預約服務中心取消/異動者,該次權益將視同已使用恕無法退還該次服務次數。若持卡人變更的日期/時間為提前或增加安全座椅(增高座墊)者,仍需符合於五個工作天前(連續假期需十個工作天前)致電預約服務中心完成變更預約或辦理異動。
4. 本服務之提供以持卡人預約時之人數以及地點為準,持卡人不得於接/送機當時要求增加人數或變更地點,若發生任何無法乘載、增加費用或時間延誤等問題,應由持卡人自行負擔。
5. 為確保行車安全,行李僅可放置於後行李廂,乘座車廂內無法載運行李,搭乘現場若超出之人數及行李導致無法承載,須請持卡人自行處理,若須由全鋒汽車協助調派車輛,將視當日車輛調派狀況,在仍有空車情況下盡力給予調度車輛之協助並加收該趟費用,惟車輛調派已滿,將無法受理臨時調派,敬請持卡人見諒。
6. 持卡人搭乘車輛時,應自行保管貴重物品,使用接機服務時應於飛機抵達後立即保持手機收訊暢通,以利接機人員聯繫。
7. 為維護後續乘客之權益及車內清潔,嚴禁於車內抽煙、嚼檳榔或飲食,持卡人及同行貴賓若因上述情事或車內飲食,導致車輛毀損、髒亂或殘留異味,須由持卡人賠償相關修繕、清潔及營業損失費。
8. 如未符合使用門檻持卡人因系統問題而使用本項優惠成功者,新光銀行經事後檢核確認,毎使用乙次須扣除紅利點數30,000點,如持卡人帳上紅利點數不足30,000點時,則須收取『機場接送作業處理費』1,800元。
9. 乘客保險:每趟接送全鋒汽車均為乘客投保乘客險,每位乘客之投保金額為500萬元。
10. 因可歸責於服務廠商之原因致持卡人超過預約接送時間15分鐘(含)以上者,如因此未使用到接送服務時,請持卡人立即聯繫服務廠商確認,若確認全鋒汽車無法立即調度,可自行付費搭乘計程車前往原預約之目的地,並於事後檢附實際支付金額之發票或收據向提供全鋒汽車辦理退費。
11. 持卡人對於全鋒汽車提供服務之過程有任何爭議,請逕行洽全鋒汽車尋求協助,均由全鋒汽車自行負責。
12. 優惠期間內,如新光銀行與提供優惠廠商合約終止,持卡人不得就未使用部份要求本行繼續提供服務或以其他優惠方式替代之。
13. 機場接送的相關資訊將傳送予全鋒汽車,以利進行後續的接送服務事宜。
14. 新光銀行保留修改、調整及終止提供此優惠服務之權利。